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4号:保险集团(2008年) 2、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4号:保险集团(2008年) 2、 2、 本规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1) 保险集团,指保险公司(或保险集团公司)及受其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合。 (2) 保险集团母公司,指对保险集团内所有其他公司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保险公司(或保险集团公司)。 (3) 保险集团成员公司,指保险集团母公司及受其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公司,包括母公司及其各层级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4) 受监管公司,指受金融监管部门资本充足性监管的金融机构。不受金融监管部门资本充足性监管的公司为非受监管公司。 1、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