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4号:保险集团(2008年) 24、 本规则自2008年半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起施行。 三、 关于偿付能力评估 (4)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4号:保险集团(2008年) (4) 24、 本规则自2008年半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起施行。 三、 关于偿付能力评估 (4) 子公司直接拥有的联营企业A2公司; 由于S3公司是H公司通过J1公司间接共同控制,因此,不纳入评估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本规则第4条至第15条中的成员公司均指纳入保险集团偿付能力评估范围的成员公司。 (3)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