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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15号: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和信用评级(2013年) (2)

(2) 风险对冲未达到高度有效或报告日未持有指定基础资产的卖出股指期货,以保险公司报告日所持股指期货合约面值的5%作为非认可价值,以账面价值扣减非认可价值后的余额作为其认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