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中国保监会在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传销、洗钱、违反国家税收管理规定等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移送。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