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 第四章 市场退出 第四十七条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市场退出 第四十七条 保险公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不予延续许可证有效期: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没有申请延续; 不再符合本规定除第八条第一项以外关于机构设立的条件; 内部管理混乱,无法正常经营; 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整改; 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 第四章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