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09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09年) 第八十五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施行前依法设立的保险公估机构继续保留,不完全具备本规定条件的,具体适用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八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