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六十条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六十条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六十条 保险公估人应当自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之日起10日内,将职业风险基金存款协议复印件、职业风险基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或者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报送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并在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