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四十五条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四十五条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四十五条 对受理的保险公估业务,保险公估人应当指定至少2名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承办。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