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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九十六条

第九十六条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业务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保人姓名或者名称;

被代理保险公司名称和代理险种;

保险费的代收时间和交付被代理保险公司的时间;

保险代理手续费金额和收取时间;

其他重要业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