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202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法人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关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