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治理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五章 监事和监事会 第五十条 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治理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五十条 第五章 监事和监事会 第五十条 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程序由保险中介机构章程规定。监事会应当制定内容完备的议事规则,包括通知、文件准备、召开方式、表决形式、会议记录及其签署等。 监事会的决议及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