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治理指引(试行)(2005年)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三十二条 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治理指引(试行)(2005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三十二条 董事、董事长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及保险中介机构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应干预经理层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保险中介机构应在章程中对董事长及董事的兼职做出明确规定,确保本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