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中介机构外部审计指引(2005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保险中介机构外部审计指引(200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如实报送审计报告,不得修改和删节会计师事务所签发的审计报告和其他资料。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