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中介机构内部控制指引(试行)(2005年) 第四章 业务经营控制 第五十二条 保险中介机构内部控制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五十二条 第四章 业务经营控制 第五十二条 保险中介机构应按所持法人许可证批准的业务范围,在业务管理办法中对业务流程和操作方法加以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服务的专业水平。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