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2004年) 六、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2004年) 六、 六、 友好合作 13、 在执业活动中与保险人、被保险人等有关各方友好合作,确保执业活动的顺利开展。 14、 与保险公司、保险经纪机构和保险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友好合作、共同发展。 15、 加强同业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进步。 12、 目录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