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 第九十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从业人员,离职后被发现原工作期间违反保险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十九条 目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