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保险和防疫工作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2009年) (三)

(三) 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一要在当地保险监管部门和兽医部门的领导下,带头维护市场秩序,不搞恶性价格竞争和违规经营。二要强化规范管理,坚持保险宣传到户、保险凭证到户和保险赔款到户,做到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和监管要求公开。三要准确核实承保数量,详细登记承保明细信息,确保保险数据的真实准确,坚决防止出现虚增承保数量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等严重违规行为。四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兽医部门的有效合作,配合兽医部门做好耳标监管、疫情防控、疾病诊断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并支付一定的工作及劳务、培训等费用,实现有效激励,确保生猪保险工作顺利进行,降低养殖风险,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保监会

农业部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