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2010年) 四、

四、 坚持统一管理,促进健康发展

保险公司电销业务原则上应集中运营,集中管理。

根据电销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险公司可以向保监会申请变更电销专用产品销售职场,或在已有电销专用产品销售职场之外,申请增设新的电销职场。未经批准,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搬迁电销职场,或在已有职场外增设分职场或呼叫中心。

设立新增职场应满足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