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2008年) 十五、 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2008年) 十五、 十五、 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单证管理制度。投资型保险产品的保险单应由总公司统一印制,并实行专人管理、专处存放。保险单的登记、领用、核销和归档应及时准确。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