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2008年) 十一、 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2008年) 十一、 十一、 预定型产品的客户手册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产品简要介绍和特点; (二) 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 (三) 业务办理流程和手续,包括报案、理赔、保险合同的挂失、变更、解除或终止等; (四) 公司情况简介; (五) 客户服务电话和公司联系方式; (六) 在不同经济环境下,特别是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动的情况下,保险合同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时,每份保单满期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和示例。 非预定收益型保险产品的客户手册除包括上述第(一)至第(五)项列明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投资风险警示和投资特点; (二) 投资的对象和范围; (三) 资金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 投资金以及个人账户价值的申领; (五) 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险公司应制定详尽的客户手册,随同保险单一并交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七)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