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2006年) 五、 建立长效机制 (十八) 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2006年) (十八) 五、 建立长效机制 (十八) 加强宣传和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侵权案例。要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把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列入中小学教学计划。高等院校要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专门人才培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纲要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 (十七)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