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五条 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的登记、审批。 国土资源部可根据需要,授权有关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进行勘查、开采的登记、审批。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