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第五章 试验与检验 第七十五条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第七十五条 第五章 试验与检验 第七十五条 确定的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申请人提供安全、方便、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并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