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2025年) (二)

(二) 实施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各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有企业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并安排人员参加残联组织的雇主培训。鼓励国有企业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的产品或服务。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应当为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铁路客运站商铺招商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并给予适当帮扶。鼓励企业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企业应当将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积极为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有关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政策。(国务院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烟草局、全国工商联、中国残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