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2020年)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 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2020年) (三)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 依法严惩非法渔获物交易犯罪。明知是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犯罪所得的水产品而收购、贩卖,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猎捕、杀害的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或者其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