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根据电力生产供应特点,为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供电服务质量,在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准设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供电营业区划分及供电营业分支机构设置应当根据国家电力安全保供的需要和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