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水条例(2026年) 第四章 供水经营和服务 第二十五条 供水条例(2026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供水经营和服务 第二十五条 用户应当按照结算计量器具出具的数据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不具备用水计量条件的农村用户,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约定缴纳水费。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