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24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24年)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举报人、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举报人、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负有保密的义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