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体育赛事活动监管 第三十四条 体育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的功能,加快实现各相关部门、各层级和各领域监管信息共享和统一应用,实… 第三十五条 体育部门在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前或举办中发现涉嫌不符合体育赛事活动条件、标准、规则等规定情形的,或收到有关单位、个人提出相关建议、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属… 第三十六条 体育协会应当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对会员组织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的日常管理,提高其主办、承办、协办体育赛事活动的水平。 第三十七条 体育协会可以依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整体水平、人数规模、层次规格、服务保障、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对所辖区域内的体育赛事活动实施等级评定或进行体育赛事活动评估。 第三十八条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在协会章程中规定本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的内容,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出台本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的团体标准、奖惩措施、信用管理、反兴奋剂工作等… 第三十九条 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加强赛风赛纪管理,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公平公正开展。 第四十条 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体育赛事活动反兴奋剂职责,积极配合反兴奋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以及检查调查等工作,采取措施防范兴奋剂风险隐患,在管理权限内对兴…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