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符合相应运动项目一级(含)以下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条件的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和体育专业高等院校可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相应运动项目的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