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八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七十八条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技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或者备案人提交的试验数据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十七条 目录 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