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六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百零六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及时发现本行政区域内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或者未及时消除本行政区域内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系统性、区域性隐患的,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下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一百零五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