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租赁条例(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住房租赁条例(2025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国家鼓励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建立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