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租赁条例(2025年) 第二章 出租与承租 第十条 住房租赁条例(2025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出租与承租 第十条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