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2年) 1.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2年) 1. 1. 加强从业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从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要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业务。设计人员、监理人员要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 (四)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