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全国爱卫办全国妇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2015年) 四、

四、 督导检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根据各省(区、市)年度工作情况、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数据等,对各省(区、市)农村垃圾治理情况进行评价,及时通报评价结果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对工作落后的省份约谈相关负责人。各省(区、市)要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年度工作报告,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各省(区、市)完成治理目标后,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验收申请,由10部门组织验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 央 农 办

央 文 明

办 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环境保护部

农 业 部 商 务 部

国 爱 卫 办 全 国 妇 联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