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1年) 11.

11. 将《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第二十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