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年) 建市〔2022〕59号
建市〔2022〕5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部分条款,现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部分条款,现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