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2008年) 因灾毁损房屋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灾区民房重建领导工作机构,民政部门统一组织,财政、建设、国土、水利、林业、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落实规划、选址、材料、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因灾毁损房屋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灾区民房重建领导工作机构,民政部门统一组织,财政、建设、国土、水利、林业、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落实规划、选址、材料、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