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年) 第九条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国家对认定的传统工艺美术技艺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搜集、整理、建立档案; 征集、收藏优秀代表作品; 对其工艺技术秘密确定密级,依法实施保密; 资助研究,培养人才。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