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国家对认定的传统工艺美术技艺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搜集、整理、建立档案;

征集、收藏优秀代表作品;

对其工艺技术秘密确定密级,依法实施保密;

资助研究,培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