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年) 第五条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实行认定制度。符合本条例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认定为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