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2006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本人身份证明;

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学历或学力证明;

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