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2005年) 第十五条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2005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尸体解剖查验工作结束后,病理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尸体进行缝合、清理。查验机构应当在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其提出的卫生要求对尸体、解剖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解剖查验后的尸体经卫生处理后,按照规定火化或者深埋。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