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2003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有关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