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设立监事会、财务监督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等方式,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合伙人协议或事务所章程等履行内部财务监督职责。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