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24年) 第二章 会计信息化建设 第十九条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24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会计信息化建设 第十九条 单位建设与会计信息系统相关的业务系统,应当安排负责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专门机构或者岗位参与,充分考虑会计信息系统的需求,加强内部系统协同。 单位应当促进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的一体化,通过业务的处理直接驱动会计处理,提高业务数据与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实现单位内部数据资源共享与分析利用。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