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201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部门、系统)应考人员、考试机位的数量、分布等情况合理制定每年的考试周期、考试计划和考点考场设置。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