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2013年) 第四章 试题的传递和保管 第二十四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试题的传递和保管 第二十四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接收,谁负责”的原则,由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考点所在地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和考点分级落实保密安全责任制。必须按照规定的制度和手续进行交接和保管,做到保密和安全,严防泄密或其他事故发生。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