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2022年) 第二条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2022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上人员在本办法中简称优抚对象。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