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七条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优抚对象应当遵守优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医护人员工作,自觉配合医护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优抚医院或者主管部门进行批评教育。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